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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南充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在履行与南充中力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浩瑞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和解协议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向南充中力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超额支付人民币8,271,577.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85条,南充中力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无合法依据取得该款项,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本金及利息。 二、资格要求 1.符合《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在营业的律师事务所。 2.负责本项目的律师需拥有司法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服务之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服务内容 对诉讼案件法律服务,涵盖案件处理全过程。 1.针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查阅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材料,就本案事实调查取证。 2.向采购人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证据准备情况、主要法律点分析、对方可能出现的抗辩、处理思路,案件处理目标及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配合事项等。 3.起草和准备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书面代理意见、答辩意见、证据目录及说明、相关申请书等。 4.出庭参加庭审,并就程序和实体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 5.依授权范围签署、送交、接收及转送各种法律文书。 6.根据代理工作的进程,向采购人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词及案件总结等书面材料。 四、控制价 项目名称:南充中力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案(一审)委托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12.7173万元。 1.见《报价单》 2.以上报价是南充中力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案委托诉讼代理服务工作,服务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代理费、查档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费用。 六、报价时间 2025年 5 月 8 日下午17:00前将贵单位盖章后的《报价单》、资质证明文件报于我公司。 附件:报价单(点击下载)
南充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 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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